產(chǎn)品詳情
1.什么是DDP
DDP全稱“Delivered Duty Paid”,意為“完稅后交貨(目的地)”,這種交貨方式是指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xù)后,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
在這種貿易術語下,出口商需要承擔將貨物運送到的目的地過程中的一切風險,還需要辦理目的港清關手續(xù),交納稅費、手續(xù)費和其他費用??梢哉f,這種貿易術語下,賣家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是的。如果賣家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進口許可證,那么還是應當謹慎使用這種術語。
2.什么是DDU
DDU全稱“Delivered Duty Unpaid”,意為“未完稅交貨(目的地)”。這種貿易術語是指在實際的工作過程當中,出口商和進口商在進口國的某個地方進行貨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須承擔貨物運送到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以及辦理海關手續(xù)的費用和風險。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里邊并不包括關稅、捐稅以及貨物進口時所需要支付的其他費用。進口商則需要辦理因為沒有能夠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流程而額外引發(fā)的費用和風險。
一般來說,DDU所涉及到的費用明細還是比較雜的,如果使用這種貿易術語,進口商在跟貨代確認價格的時候,一定要讓對方留下書面文字,并且蓋章留底,以免發(fā)生后期的糾紛問題。
3.什么是DAP
DAP全稱“Delivered at Place”,意為“目的地交貨條件(加填目的地)”。DAP的條款約定如下: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目的地,將到達的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于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至地的一切風險。當事人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4.DDU和DDP的區(qū)別
DDU和DDP的區(qū)別,主要在于貨物在目的港進口清關過程中的風險和費用究竟由誰承擔的問題。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進口報關,那么就可以選擇DDP;如果出口商沒有能力辦理相關事項,或者不愿意辦理進口手續(xù)、承擔風險和費用,那么則應該使用DDU術語。
5.DDU和DAP的區(qū)別
DAP: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lián)運方式及海運。
DDU:要求買方承擔可能發(fā)生的,因其未能及時辦理進口清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同時2000年通則建議在與辦理進口結關困難和費時的國家進行交易時,為避免因買方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影響交易的進行,賣方還是不要使用DDU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