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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 室內消火栓立式単級泵 XBD37KW 廠價直銷
一、建筑防火:
(1)相鄰兩座單、多層建筑,當相鄰外墻為不燃性墻體且無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墻上無防火保護的門、 窗、 洞口不正對開設且該門、 窗、 室內消火栓立式単級泵洞口的面積之和不大于外墻面積的5%時, 其防火間距可按規(guī)定減少25%。
(2)兩座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防火墻, 或高出相鄰較低一座一,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圍內的室內消火栓立式単級泵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
(3)相鄰兩座高度相同的一、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中相鄰任一側外墻為防火墻, 屋頂?shù)哪突饦O限不依于1.00h時, 其防火間距不限。
(4)相鄰兩座建筑中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相鄰較低一面外墻為防火墻且屋頂無大窗,屋頂?shù)哪突饦O限不低于1.00h時,其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5m;對于高層建筑,不應小于4m。
(5)相鄰兩座建筑中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且屋頂無天窗, 相鄰較高一面外墻高出牧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圍內的開口部位設置甲級防火門,窗,或設置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淮(目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 50084-2017) 規(guī)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 第6.5.3條規(guī)定的防火卷簾時, 其防火間距不應 小于3.5m; 對于高層建筑, 不應小丁4m。
二、建筑平面布置及防火:
(1)民用建筑與10kV及以下的預裝式變電站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m。
(2) 營業(yè)廳、 展覽廳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地下或半地下營業(yè)廳、 展覽廳不應經營,儲存和展示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
(3)除為滿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設置的室內消火栓立式単級泵附屬庫房外,民用建筑內不應設置生產車間和其他庫房。 經營、 存放和使用甲, 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商店、 作坊和儲藏間,嚴禁附設在民用建筑內。
(4)商店、展覽廳內的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主要有:香水、花露水、定型發(fā)膠,白油、樹脂和影寫版油墨,火補膠、橡膠水、,打字蠟紙改正液、染皮鞋水、照相紅碘水,塑料印油、油漆及其稀料、金屬罐等原漿散裝且酒精度為38度及以上的白酒、煤油、乒乓球和眼鏡架等賽璐珞制品、漆紙漆布、火柴、一次性打火機、打火機氣體充裝罐,卡式爐氣體罐和殺蟲劑氣溶膠罐等。
(5) 除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 50016-2014) 另有規(guī)定外, 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立式単級泵允許建筑高度或層數(shù), 防火分區(q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表1-4-3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