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詳情
一、在后備式UPS設計中,為降低生產(chǎn)成本,它在市電供電和UPS蓄電池供電時都使用同一主電源變壓器。這種類型的UPS處于蓄電池供電時,它的交流輸出火線和零線的位置是固定不變的,用戶無法改變其相互/頃序。又由于這種UPS的市電輸入端的零線就是UPS控制線路的地線,所以用戶在使用這種UPS時,務必遵守廠家產(chǎn)品說明書上的有關規(guī)定。
二、所有UPS蓄電池實際可供使用的容量與UPS蓄電池的放電電流大小、UPS蓄電池的環(huán)境工作溫度、貯存時間的長短及負載性質(zhì)(電阻性、電感性、電容性)密切相關。如果不能正確地使用UPS蓄電池,往往會造成UPS蓄電池實際可供使用的容量僅為UPS蓄電池標稱容量的很小一部分,為此用戶在使用UPS蓄電池時需注意以下各點:
1、UPS蓄電池的過度放電和蓄電池長時間的開路閑置不用,都會使UPS蓄電池的內(nèi)部產(chǎn)生大量的硫酸鉛,并被吸附到UPS蓄電池的陰極上,形成所謂的陰極“硫酸鹽化”,其結(jié)果是造成電池內(nèi)阻增大,UPS蓄電池的可充放電性能變壞。目前常用的M型密封式鉛酸UPS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大約為3-5年。
2、對于目前的大多數(shù)UPS來說,當UPS蓄電池每次放電完后,可利用UPS內(nèi)部的電池充電回路對UPS蓄電池進行浮充。為保證UPS蓄電池被重新置于飽和充電狀態(tài),一般需要充電時間為10~12小時。充電時間不夠會使UPS蓄電池處于充電不充分狀態(tài)。這時UPS蓄電池的實際可供使用的容量遠遠低于UPS蓄電池的標稱容量。對于有的UPS電源而言,當市電電壓低于200V時,就不可能利用UPS電源內(nèi)部的充電回路對UPS蓄電池進行飽和充電丁。
3、有的用戶采用降低UPS實際負載功率或增大蓄電池容量的辦法來延長蓄電池的放電時間。
4、當UPS的蓄電池在使用中遇到下述情況之一時,要想復活UPS蓄電池的可充放電特性,應采用均衡充電的辦法來解決。所謂均衡充電是把每個UPS蓄電池單元并聯(lián)起來,用統(tǒng)一的充電電壓進行充電的操作辦法。需要對UPS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的情況有: ·過量放電使得UPS蓄電池的端電壓低于UPS蓄電池所允許的放電終了電壓。對于12V的M型鉛酸蓄電池而言,其放電終了電壓為10.5V左右; UPS蓄電池組中,各電池單元之間的端電壓差別超過1V左右; ·長期靜置不用的電池(包括新購買的UPS蓄電池); ·重新更換了電解液的UPS蓄電池。 對于NP6-12型密封式鉛酸電池,它的均衡充電電壓等于14V左右,最大允許的均衡充電電流小于1.5A;對于LCLl2V24P型密封式鉛酸電池,其均衡充電電壓等于14V左右,最大允許的均衡充電電流小于8A。目前市售的功率為2kW以下的UPS中, UPS蓄電池組的浮充電流大多數(shù)控制在1A之內(nèi)。
5、為保證UPS蓄電池具有良好的充放電特性,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UPS(經(jīng)驗數(shù)據(jù)是UPS停機10天以上),在重新開機使用之前,先不要加負載,讓UPS利用機內(nèi)的充電回路對UPS蓄電池浮充10~12小時以后再用。對于后備式UPS的用戶來說,若UPS長期工作在后備式工作狀態(tài)時,建議每隔一個月,讓UPS處于逆變器工作狀態(tài)至少2-3分鐘,以便激活電池。
三、對于絕大多數(shù)UPS電源來說,當它們處于逆變器供電狀態(tài)時,一般要求它的負載特性為純電阻或電容性的。當負載為電容性時,其功率因數(shù)要求大于0.8左右。因此,對于那些帶電感性負載的用戶來說,應注意調(diào)整其總的負載電抗,盡可能地滿足功率因數(shù)大于0.9的條件。否則,UPS電源實際可承擔的負載功率將有所下降。廠家建議:UPS電源的最大啟動負載控制在UPS額定輸出功率的80%以內(nèi)。對于正弦波輸出的UPS電源而言,當其負載小于UPS電源額定輸出功率的30%時,它的輸出電壓波形失真系數(shù)會稍有增大。實踐證明:對于絕大多數(shù)UPS電源而言,將其負載控制在UPS額定輸出功率的30%~60%范圍以內(nèi)是工作方式。因此,那些對交流輸入波形有所要求的用戶應該注意這點。
根據(jù)以上的論述,我們已經(jīng)了解到對于不同的品牌的UPS電源,應該用什么樣的使用方法與維護方法,希望能夠給更多的客戶帶來更多的幫助。超特科技的人員將繼續(xù)不斷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