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處理基床施工時,個別飛散物的距離和噪音,跟覆蓋水深及裝藥量等有關,本工程水深較大,單藥包藥量小于20kg,所以在本工程中,爆夯安全控制主要針對爆夯引起的基礎振動和水中沖擊波,在水下17m以上深度的基床上爆破,一般不會有飛散物,爆炸的噪音也比較小。起爆
采用非電雷管網(wǎng)絡和有線起爆配合進行爆破入水中,布藥,將連接起爆體的起爆線引至布藥船上,然后將起爆體與爆破網(wǎng)路連接并綁上浮漂投船撤至安全區(qū),指揮員與海域、陸域崗哨聯(lián)絡,確認無人員、車輛、船只逗留在非安全區(qū),即指令爆破工將起爆線與起爆器連接,充電起爆。
3.6 爆夯效果
在按上述施工方案進行爆破夯實時,廈門市地震局在主控室和主廠房鍋爐平臺以及主廠房外平臺等進行了地震波的監(jiān)測,測得的地震波范圍為V=0.127~0.247cm/s,均小于GB6722—86《爆破安全規(guī)程》對非抗震的大型砌塊建筑物規(guī)定安全震動速度在2~3cm/s的要求,因此爆破不會對電廠及其附屬設施造成危害。
爆后當天進行了夯后測量, 按η=ΔH/H×100% (ΔH為爆夯前爆夯后高程平均值之差(平均沉降量),H為爆夯前石層平均厚度)。計算夯沉率為13%,符合《爆炸法處理水下地基和基礎技術規(guī)程》,夯實率(%),對沒有前期預密的石體可取10%-15%的要求。
4 結論
從本工程的爆夯過程可以再次驗證爆夯是一門成熟的施工工藝,本工程的設計所依據(jù)的理論和計算公式是可靠的,與錘夯相比,爆夯有其明顯的優(yōu)點,如工期短,造價低,后期沉降小等。 不可否認的是爆夯對周邊的安全影響較大如:振動、水中沖擊波等,盡管如此,只要設計合理,操作嚴格,在比較復雜的環(huán)境下,仍可爆夯。










